(师范类)
一、培养目标
遵循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原则,为中等学校培养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健康的身体心理素质、较强学习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的卓越中学化学教师,为全国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培养优质的教学、科研、管理后备人才。
二、基本要求
通晓化学学科的基础知识,掌握化学基本原理,具有扎实的化学实验技能。通过教师教育课程的学习和教学技能的训练,掌握化学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并具有从事化学教学研究以及教学管理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结构化学)以及化学工程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实验技能;
2.熟悉教育法规和中学教学改革,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化学教学论等基本理论,具有过硬的教学技能和突出的教研能力,并能在化学教学、教学研究及教学改革的实践中灵活运用;
3.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中外文文献检索以及运用计算机等现代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技能,了解化学的学科前沿、应用前景及发展动态;
4.掌握数学、物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了解相近专业及人文社科的一般知识,具备较宽的知识面和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
5.具备较强的实验动手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懂得科学研究和应用开发的一般方法。
三、学制与毕业学分
学制:本专业标准学制4年,实行弹性学制3-6年。
毕业最低学分:157学分。
四、授予学位
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2016版化学(师范)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