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本学期第一次普通本科生补办学生证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学生证遗失补办工作
1.补办时间:3月12日至3月14日。
2.补办程序:
学院汇总学生提交的申请表(附表)和一张免冠半身近照(一寸)并进行审核,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到学籍学位科进行补办审核登记工作。
登记手续结束后,凭教务处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到宣传部广播台(行政楼四楼)办理登报挂失手续。
3月20日至3月21日,以学院为单位持校报登报凭证集中到学籍学位科统一领取学生证。
二、注意事项
1.学生证是学生的身份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证管理工作,加强宣传教育,要使广大学生切实了解学生证的重要性,养成爱惜学生证的良好习惯。
2.学籍学位科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学院集中报送学生证补办材料工作,不受理单个学生申请。
3.辅导员和学院审核时须慎重,特别要注意乘车区间的填写,防止重领及乱填现象的发生。
4.第一次补办学生证的学生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进入“信息维护-à个人信息”界面查询遗失的学生证号。非首次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可在学籍学位科查询遗失的学生证号。
5.各学院同时做好学生证加盖“注册章”工作。
特别提示: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4]8号文件精神规定,各高校按照招生来源计划预定秋季入学新生所需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数量,因此没有多余的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所以补办学生证时,不办理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补领。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
补办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