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金牌师范生” 评定工作方案

编辑:苏桂琴  预审:崔鹏  终审:梁齐军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金牌师范生” 评定工作方案》详见附件。

注:6月24日前,参加“金牌师范生”评定的学生应完成认定申请材料提交(附件1:申请承诺书),未提交申请承诺书的视为放弃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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