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预收2014年秋季普通本科学生教材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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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2014〕49号


各学院:

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学生秋季开学交纳学费时,由学校财务处统一代收教材款。根据2014年秋季普通本科学生教材征订计划和各学院学生教材款目前使用情况,经研究决定,各年级、专业教材款具体预收标准如下:

1、2014级新生各专业均按1200元/人预收。

2、2011级、2012级和2013级各专业均按500元/人预收。

请各学院在本学期学生离校前告知所有学生。

特此通知。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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