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2014〕49号
各学院:
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学生秋季开学交纳学费时,由学校财务处统一代收教材款。根据2014年秋季普通本科学生教材征订计划和各学院学生教材款目前使用情况,经研究决定,各年级、专业教材款具体预收标准如下:
1、2014级新生各专业均按1200元/人预收。
2、2011级、2012级和2013级各专业均按500元/人预收。
请各学院在本学期学生离校前告知所有学生。
特此通知。
2014年6月11日
上一条: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考和缓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课工作的通知》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邮编:241002 电话:0553-3937135 版权所有: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Powered by ZMIT Copyright @ 2013 Anhui Normal University.All Rights Reserved.